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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享有下列权利: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的权利;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八、翻译权。即将原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九、许可他人行使其著作权,并收取报酬的权利;十、部分或全部转让软件著作权并获取报酬的权利;十一、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软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1、自然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 三、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软件著作权的享有者即软件著作权人可以有两类,即原始的著作权人和后继的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是软件开发完成时的权利享有者,后继著作权人是从原始著作权人处依法继承或受让软件著作权的单位或公民。 四、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对于赋予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亦给出一些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中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①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25年。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保护期满后,除开发者身份权以外,该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即行终止。对软件的开发者身份权的保护不受时间限制。②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③在保护期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系统内或者所管辖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由上级单位或者政府部门下达任务开发的,对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软件,有权决定指定的单位使用,并由使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使用费。④合法持有软件复制品的单位、公民,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为了存档而制作备份复制品;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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