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的确定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互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夫妻一方死亡的,应当将死者的遗产从夫妻共有财产中分离出来,由其继承人或其他受益人继承和分割。夫或妻的遗产应当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的部分。我国继承法未具体规定夫妻的遗产范围,但根据2001年4月修正的婚姻法的规定,以下是夫妻一方死亡时的遗产:
  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应当全部作为遗产。
  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6)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2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1/2,应当作为夫妻死亡一方的遗产。
  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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