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 民
 

工作经历

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政协委员,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兼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
业务范围

擅长公司、建筑工程、合同、刑事辩护等律师业务。

主要业绩
代理河南省首例患者诉市某大医院输血传染丙型肝炎赔偿案、“一帆”发型创作室业主张建华诉《今日按报》名誉侵权纠纷案等全国有影响的案件,胜诉。不仅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挽回了对国家造成的负面影响。代理路某诉湖南岳阳路桥公司许平南高速公路项目部侵权纠纷案,为王某、高某等诉中铁十八局洛平高速公路项目部侵权纠纷案的被告代理,被代理方均胜诉。
成功代理了多起公司、金融、建筑等领域的合同纠纷案件,为委托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为某局局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二千多万元辩护,该局长被判死缓;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为某法院法官被控犯滥用职权罪再审辩护,由原判拘役六个月改判免予刑事处罚。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上海东方卫视“律师视点”栏目、黑龙江电视台、江西电视台、成都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多次采访,多次应邀通过媒体解答法律问题、点评案件。被评为2005年全国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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