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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博文 给女主播“添麻烦”方静亮相 间谍传言不攻自破 律师解读 散布他人负面信息 侵害名誉权
新闻回放 北大副教授阿忆在博客中爆方静因涉嫌泄露军情遭逮捕。消息一出,引发各界关注。 两天后,方静在新浪开博客对此进行澄清,并做客新浪网聊天,对事件作出澄清。 此外,方静在接受《中国日报》采访时表示,自己从未接受“任何部门的任何人”的询问或调查。目前包括所在节目组嘉宾、央视员工以及网络间关于自己是 “军事间谍”的传闻不实。 阿忆再次更新博客,表示自己发表的那篇博文,只是想让看官看看考试作弊的视频,其他都是一些瞎扯的闲话,全文重点和主旨都不在方静身上。阿忆说他从未说过方静本人是“间谍”,只说她“泄密”。他还在博客中向方静致歉。 6月14日晚10时,主持人方静在“间谍门”后首次回归央视,主持央视新闻频道的《世界周刊》。 法律看点 1.方静复出,谣言不攻自破。她说要用法律手段讨回公道,她应向谁讨公道? 2.阿忆博客发文称方静泄露军情遭逮捕,是否要负责? 3.网站传播是否要担责? 法律解读 名誉受损 方静可以维权 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的王杰律师说,方静身陷“间谍门”,是由于阿忆在博文中声称她泄密,造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方静的名誉由此遭受了较大的影响,所以方静可以以阿忆及相关传播媒体为被告提起侵权诉讼。 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博客侵权 过错程度法院定 王杰律师认为,阿忆并未在博客中提及方静为“间谍”,仅称其“泄密”,但阿忆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称方静被逮捕,显然会给方静造成负面影响,从而使方静的社会评价降低,因此阿忆的行为涉嫌构成对方静名誉权的侵害。但应该承担多大责任则要根据其过错程度由法院来具体认定。 散布传言 网站也要担责 王杰律师认为,在方静事件中,因没有具体核实而擅自在网站上散播不实消息的网站,也要对方静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5条的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文/杨京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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