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和提交各种仲裁文件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提交下列材料:
    1.仲裁协议。
    2.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3.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被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被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关于该组织成立的批准文件或者能够证明其主体资格的材料。
    4.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5.有关证据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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